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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年 |
01.08 |
昇陽建設參與本大樓實施者評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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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2 |
區分所有權人大會決議由昇陽為次優申請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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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7 |
原優先議約公司經評估後無法依評選時所提興建條件承作,遂放棄優先議約權。
力霸皇家社區守望相助委員會(簡稱委員會)請昇陽建設提供確定之興建條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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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年 |
02.04 |
區分所有權人大會決議由昇陽建設取得議約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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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0月 |
委員會與昇陽建設研討興建條件與相關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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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31 |
市政府核定發布本社區都更計畫(劃定更新單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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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1 |
區分所有權人大會同意與昇陽建設合作,並開始簽署都事更新同意書以及相關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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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1 |
昇陽建設研擬本案都市更新事業概要計畫,並假永春區民活動中心辦理公聽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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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年 |
02.20 |
航空站飛行場助航設備四周禁止限制建築物及其他障礙物高度管理辦法修正,本大樓建築高度限制由60公尺,提高為90公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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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0 |
本案18樓興建方案,同意比例(含人數、土地及建物面積)達都市更新條例規定門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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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0 |
委員會寄發問卷,調查住戶興建18樓或提高興建樓層之意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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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8 |
昇陽建設假興雅區民活動中心,辦理事業計畫公聽會,說明18樓興建方案。會中委員會表達:航高限制已放寬,經問卷調查統計,多數住戶希望興建樓層能增加,減輕住戶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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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2月 |
委員會與昇陽建設研討提高興建樓層方案之補充協議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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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6 |
建築師事務所向建管處申請核算本大樓原容積以及海砂屋容積獎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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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年 |
1-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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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員會與昇陽建設研討提高興建樓層方案之補充協議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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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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昇陽建設協助社區申請變更原都更計畫(劃定更新單元),爭取本案得適用都市更新容積獎勵(原計畫放棄申請都更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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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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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分所有權人大會表決通過昇陽建設提高興建樓層補充協議書,並開始簽署補充協議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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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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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委員會及昇陽建設公司共同努力,本大樓都更計畫(劃定更新單元)經台北市都市計劃委員會審議通過,本案將可以申請都市更新容積獎勵,可減輕住戶負擔;(實際容積獎勵額度,將於未來本案都市更新事業計畫審議後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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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4 |
臺北市政府建管處召開本案海砂屋容積獎勵額度審議會議,委員會、簡俊卿建築師事務所、中國建經、大展顧問、昇陽建設皆參與本次會議。會中建管處多次表示本案海砂屋容積獎勵之法源「臺北市高氯離子混凝土建築物善後處理辦法第七條審查原則」自96年7月修正後,迄今尚無審查核定案例,故需參酌相關局處意見及各種條件後進行審慎評估,會後主席裁示請本大樓補充相關資料後再召開會議討論審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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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3 |
本公司假永吉國中活動中心2樓(台北市松隆路161號),辦理都市更新自辦公聽會,因應海砂屋容積獎勵有望取得30%(較原先預估多出5%),本案擬申請都更容積獎勵為14.92%,為將該等獎勵容積充分利用,興建方案擬為25樓/地下5層,住戶負擔將可大幅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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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7 |
台北市政府正式核准(府都建字第09871068400號函)本大樓原容積樓地板面積地上層22787.43平方公尺,容積率同意增加 30%。(海砂屋容積獎勵30%核准定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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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9 |
同意25樓方案人數比例、土地與建物面積比例皆已超過都更條例規定門檻;本公司完成提送25樓興建方案之都市更新事業計劃書、圖予臺北市政府都市更新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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