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期:使照申請

繳款小叮嚀
1. 如以支票方式繳納者:
支票抬頭昇陽建設企業股份有限公司,到期日請依合約第七條所載,開立繳款通知日開始七日內之即期支票,即收款截止日前之即期支票,並以掛號方式寄出,請於支票或信封空白處填上您的戶別,以便識別繳款人及戶別。

※ 因銀行作業關係支票抬頭請務必填寫全名〝昇陽建設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勿簡寫為昇陽建設企業(股)公司,謝謝您的合作!

 

2. 如以匯款方式繳納者:
 
  • 匯款戶名:昇陽建設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 入帳銀行:合作金庫銀行-忠孝分行
  • 帳號:0450717519669

※並請於匯款單上載明您的戶別或是以立合約書人之名義匯款。

(以他人名義 匯款時,請勿忘記填寫戶別,以免造成查無此人而損及您的權益,謝謝)

 

3.期款逾期繳納之處理:

依合約第七條約定,如逾期達七日仍未繳清期款或已繳之票據無法兌現時,應加付按逾期期款部份每日萬分之五單利計算之遲延利息,於補繳期款時一併繳付;任一期款如未為完全給付且逾期七日以上(含),經催告而於催繳期限內仍未給付者,雙方同意依本約處罰之規定處理。

您的服務專員:

  • 業務部:蔡沛肜(ㄖㄨㄥ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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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修改日期: 08年10月06日